{{ $t('FEZ002') }} 學輔處|
說明:
一、依教育部115年3月11日臺教學(六)字第1152800942號函 辦理。
二、活動參加對象為具有中華民國國籍,實際從事全民國防教 育課程之國中、小學教師或積極推動全民國防教育人員。
三、本市獲薦派名額共計2名(正取1名、備取1名),請意願參 加人員於115年3月18日(星期三)填具參訓報名表、名冊 及切結書經學校同意用印後免備文送本局遴選(電子檔另 寄承辦人電子信箱:bf4533@gov.taipei),逾期恕不受 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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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4-09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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