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學輔處特教組|
一、依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 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」及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 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進用特教學生助理人員作業 要點」辦理。
二、貴屬人員倘有意願參加旨揭甄選,請協助核發註明服務時 數之服務證明,學校如無固定格式,可參採運用案內附件5 之「臺北市115學年度月薪制特教助理人員甄選報考人員服 務時數證明書樣張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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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7-04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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