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學輔處|
一、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委託暨本中心114年度研習行事曆辦 理。
二、研習對象:
(一)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教職員已完成調查人才庫初階 培訓之人員(請勿薦派曾涉及校園性別事件並經調查後 事實認定成立之行為人參加)。
(二)前項報名人數未達研習額滿人數時,開放以下人員報 名,需已完成第(一)項初階研習,依報名順序錄取5 名。(非依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報名人員,請指派單 一窗口受理報名,並由單一窗口將報名人員姓名及身分證號碼e-mail至承辦人信箱,依收件時間序優先錄取前5 名,請勿薦派曾涉及校園性別事件並經調查後事實認定 成立之行為人參加)。
1、本市、新北市、基隆市之執業律師。
2、臺北市政府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工作小組機關正式編 制人員(不含委託單位)。
3、現任臺北市政府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。
三、研習人數:48人。
四、研習日期:114年2月12日(三)、13日(四)、17日 (一)、19日(三)及3月6日(四),共5天。
五、報名期間:即日起至114年2月7日(五)止,額滿則提前截 止報名。
六、研習地點: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(臺北市北投區建國街2 號)。
七、研習時數:共30小時研習時數。
(一)未來欲參加高階培訓成為調查人才者,需全程參與並繳 交作業、通過評量,始得核發30小時研習時數。
(二)本課程如遇有法令修正致課程主題有所增刪,須配合完 成補課後方核發研習時數。
八、報名方式 :
(一)請於報名截止日前登入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報名,並經行政程序核准 後,由學校研習承辦人於報名截止日前完成薦派報名。
(二)線上報名後,將調查專業人員初階培訓證書或研習時數 證明於報名截止日前上傳至以下連結之雲端資料夾,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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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2-04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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